下面说几个我们当地的有关实例:
实例1:
2002年联通公司推出新款CDMA手机,我有个同事的手机被偷,他就是根据他的手机定位,几天后确认小偷的住址,然后报警,人赃并获。这个事情当时在我们办公室引起不小的轰动。那时我就意识到手机的安全隐患问题,所以我去同修家都不带手机。一开始,父母联系不上我还是很不高兴,时间长了也习惯了,有事情找我就给我太太打电话、让她告诉我。
实例2:
2016年秋天我和郊县的同修A边走边交流。突然同修A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说,这个手机是我的法器,我有正念不怕。当时看到这一幕我感到很惊讶,我提醒他手机安全问题,他完全听不進去。见他这个态度,就切断了和他联系。没有多长时间,我在网上就看到他被抓的消息,当时我就怀疑跟他平时不注意手机安全有关。正巧一个朋友和地级市国安的头一起吃饭聊天,那个国安说同修A拿电话到处联系,不抓都不行了。同修A被非法判刑3年,另外一个县的同修B因为经常和A电话联系也被抓造成资料点被破坏,同修B被非法判刑7年。
实例3:
2017年郊县的同修C突然约我到外面见面,同修C告诉我他的一个亲戚偶然看到市里的一个文件,重点排查名单上面有很多同修的名字其中就有同修C,原因是当地的市领导接到了真相电话,因此在找是什么人有能力做这个事情。他说确实跟他直接有关。我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:警察的侦破方向是对的,不要低估了专业人士的业务能力。
个人层次有限,有不在法上的地方,请同修们慈悲指正。合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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